甲公司是ABC會計師事務所的常年審計客戶,A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公司2015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底稿中與會計分錄測試相關的部分內(nèi)容摘錄如下:
(1)由予以前年度審計A注冊會計師沒有發(fā)現(xiàn)被審計單位收入確認方面存在舞弊行為,因此,在本年度審計中,A注冊會計師未將收入確認作為由于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領域。
(2)針對管理層凌駕于控制之上的風險設計和實施會計分錄測試,一般不測試被審計單位的標準會計分錄。
(3)會計分錄測試步驟中,首先需要了解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告流程以及針對會計分錄和其他調(diào)整已實施的控制,在這個過程中無需測試相關控制運行的有效性:
(4)在對日常會計核算過程中作出的會計分錄以及編制財務報表過程中作出.的其他調(diào)整進行測試時,A注冊會計師向參與財務報告編制過程的人員詢問了與處理會計分錄和其他調(diào)整相關的不恰當或異常的活動。
(5)針對舞弊事項,A注冊會計師可能需要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層勝任能力和誠信的疑慮、超出正常經(jīng)營過程的交易的授權(quán)存在疑慮的事項、對財務信息作出虛假報告的管理層行為、管理層未能恰當應對已發(fā)現(xiàn)的內(nèi)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事實等。
(6)針對舞弊事項與管理層、治理層溝通時應當考慮擬溝通的管理層比涉嫌舞弊人員的級別要低。
要求: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