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與B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率為17%,2×12年9月,A公司向B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銷售價款為1000萬元,發(fā)生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為170萬元,雙方約定B公司于2×13年3月1日支付貨款。2×13年2月1日,B公司發(fā)生財務(wù)困難無法還款,下列協(xié)商的方案中,屬于債務(wù)重組的是( )。
- A
B公司向A公司定向發(fā)行500萬股股票償還債務(wù),該股票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
- B
B公司2年以后還款,且每年按照5%的利率向A公司支付利息
- C
B公司以公允價值1170萬元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償還該貨款
- D
B公司以含稅價格為1170萬元的存貨償還該貨款